禮教儀式與社會身體之關係-以【火旁】龍活動為例 — 李國銘 返回期刊目次
摘要:
【火旁】龍活動是苗栗地區客家人元宵節傳統民俗活動。早期苗栗地區客家人經濟活動與生產型態以務農為主,人民日常生活則與廟會慶典活動息息相關,慶典活動之舉辦除了依一般舞龍既定模式實施之外,更賦予其內在抽象意涵,另將舞龍活動之過程神化為迎龍、接龍活動,希望於初春之際藉神龍帶來祥瑞之氣,期望在新的一年為民眾帶來平安吉祥,為務農耕種者祈求五榖豐登。【火旁】龍活動有其既定程序,即所謂【火旁】龍六部曲,依序為:糊龍→祥龍點睛→迎龍→【火旁】龍→跈龍→化龍升天,各有其不同之文化意涵。「糊龍」為一系列活動之起始,由龍主依其所需取材製龍,並於元宵節前完成。「祥龍點睛」此為神龍由凡體形成神物的重要過程,以祈求天神賜降仙靈瑞氣依附於龍身,藉神龍於庄頭繞境參拜,護祐蒼生。「迎龍」是為迎接神龍的禮讚儀式,客家人堅信,慶典時期有神龍登門祈福,等同於神明造訪,不但能為地方消災解厄,更能為家家戶戶帶來好運。「跈龍」則是跟著龍走的意思,信眾在儀式進行中跟在龍的旁邊與龍同行,不但可享龍身瑞氣,並可為己身帶來平安吉祥。「【火旁】龍」是為進行迎龍儀式時於龍身或其周圍燃放鞭炮,意謂迎取神龍靈氣並驅邪納吉,一方面可藉此有趣的方式為活動助興,一方面可慶賀新年增加節慶熱鬧氣氛。「化龍返天」則是所有活動的句點,龍隊於歷經炸龍程序後,須返回祥龍點睛時的土地公廟將神龍火化,其意謂功德圓滿送神龍返天。
社會身體是社會秩序與社會價值下的象徵身體,並構成於內在公共生活的深層交往結構,身體嵌入在人們日常生活的互動之中,是維持社會認同感的基本途徑。身體的延伸和成長是通過個體在社會中所處的地位、習性和場域所形成的文化圈而體現出其階層的痕跡。人類身體構造大同小異,因社會條件的差距,許多由身體發展出來的象徵便被用來表達不同的社會經驗,社會支配與控制的方式往往訴諸於身體的塑造,身體的表達方式透過儀典達成社會的控制與支配身體與社會的控制是一體的,身體只是社會支配的體現。結合通俗文化的儀典,節慶中的大吃大喝意象及無憂無慮的生命力,象徵社會的反支配力量,宣揚低下、民俗、市場、歡會、不正統的次文化或潛存文化,並針對官方文化所建構的思想壓抑及意識型態束縛予以諷刺嘲解進而粉碎,重新創造出新生命及新秩序。新歷史主義者認為身體與文本是密切相關的,文本是身體,身體也靠文本去體現,將社會身體內蘊藏的思想潛意識納入作品裡,進而影響讀者與觀眾的想像,可塑造改變既有的社會身體。透過社會身體相關理念,進一步闡明【火旁】龍文化內涵,使其文化精髓更為人所知,在文化傳承時更明瞭其目的及功能所在,可避免科儀表象化,使【火旁】龍文化更得以保存。
關鍵詞:社會身體、【火旁】龍、禮教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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